主管单位: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
主办单位: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;天津市法学会
国际刊号:1676-828X
国内刊号:12-1416/D
基本信息:
《天津法学》杂志,季刊,于1999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创刊,由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主管,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;天津市法学会主办的学术性刊物,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,题材新颖,信息量大、时效性强的特点,其中主要栏目有:法学研究、法律实施论坛、刑事法学等。
《天津法学》杂志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,认真贯彻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坚持正确的办刊宗旨和编辑出版方针,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,推动司法改革,促进教学科研不断上升水平,作出积极的贡献。
1、天津法学文稿应资料、数据、具有创造性、科学性、实用性。应立论新颖、论据充分、数据,文责自负(严禁抄袭),文字要精炼。
2、天津法学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,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。作者姓名、单位、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,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,排好先后次序,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。
3、天津法学文章要求在2000-2400字符,格式一般要包括:题目、作者及单位、邮编、内容摘要、关键词、正文、参考文献等。文章标题字符要求在20字以内。
4、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,尽量少而精,表格使用三线表;图要使用黑线图,绘出的线条要光滑、流畅、粗细均匀;计量单位请以近期国务院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》为准,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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