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管单位:
主办单位:黑龙江画报社有限公司
国际刊号:1004-2784
国内刊号:23-1043/C
基本信息:
《黑龙江画报》杂志,于1957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创刊,CN:23-1043/C,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,题材新颖,信息量大、时效性强的特点,其中主要栏目有:非遗龙江、城事、四十年间等。
《黑龙江画报》杂志55年来,她以优美的画面,深度的文字,激励了几代人建设共和国的豪迈热情。中央领导和历届省委领导都曾视察、题词或寄语黑龙江画报,被公认为龙江最具权威的平面媒体。
1、《黑龙江画报》文稿应资料、数据、具有创造性、科学性、实用性。应立论新颖、论据充分、数据,文责自负(严禁抄袭),文字要精炼。
2、《黑龙江画报》(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,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。作者姓名、单位、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,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,排好先后次序,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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